看到的一个极其离谱的新闻。
有网友举报,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农林水务局公职人员杜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理两次。
第一次拘留15天,第二次强制戒毒两年。
然而神奇的是,身为公职人员的杜某,并没有因此被开除,至今仍在农林水务局上班。
记者前去采访,农林水务局工作人员称,已经对吸毒人员做过处理了,开除党籍,工资降到最低,保留公职,按普通干部使用。
该工作人员还强调,杜某从2020年被处理后,到现在一直没有复吸,同时工作态度积极,表现良好,单位正常使用,希望网友和平正确看待。
听工作人员的语气,感觉话里的意思是,都这么处罚了,你们还嫌不够吗?
说实话,我无法和平看待这个事。
我国一直强调对毒品零容忍,号称全世界禁毒力度最强,公职人员更应该做好表率。
公职人员涉毒吸毒,不仅是个人违法犯罪问题,更是极大地损害公职人员队伍形象。
结果这个杜某,多次吸毒被抓,居然还能保留公职,简直荒唐至极!
他是工作能力多么出色,才非要留着他,继续“为人民服务”?
而且这事,和他工资降不降,有没有复吸,没一点关系。
让这人留在公务员队伍里,就是对缉毒警察最大的侮辱!
在中国,缉毒警察是最危险的警种之一,平均寿命只有41岁,比全国人均寿命低32.5岁。
我国每年有362名缉毒警察死亡。生前不能露脸,死后墓碑无名。缉毒警的每一次任务,都是生死对决。
所以,每一个参与毒品买卖的人,都不值得被原谅。
他们交易的不是毒品,而是每一个奋战在一线缉毒警的命。
他们为毒品付出的每一分钱,都是打在缉毒警察身上的子弹。
今天你给吸毒者机会,就是在践踏缉毒警察的生命。
更何况这个吸毒的人,还是一个公职人员,你难道让缉毒警察看到这样的人,还要亲切称呼他一声“同志”?
另外,在这个事情的处理上,我看到了很多疑惑的地方。
比如杜某两次吸毒被抓,第一次拘留十五天,第二次强制戒毒两年,在这期间他是怎么上班的?
缺勤两年还能不开除,还能保留干部身份,这个荒诞度,堪比指鼠为鸭。
有人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要给犯错的人机会。
这话没错,但要一碗水端平,不能搞特权,依法治国,不能只是针对普通群众。
比如对于普通人,只要有吸毒前科,很多行业都明令禁止进入,《禁毒法》中规定的第一个就是公务员。
每年的公务员考试体检中,都会有考生因为吸毒被刷。还有因为直系亲属涉毒,导致政审不通过的案例。
在演艺圈,对于涉毒艺人,我国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一旦涉毒就全面封杀,歌曲影视作品都要下架。
比如前几天,宁波某酒吧邀请吸毒艺人孙兴演出,被罚了5万。
还有前段时间大火的《狂飙》,演员含笑参演,被爆出曾在2009年吸毒,随后他的戏份全部被删。
吸毒的普通人很多行业禁入,吸毒的艺人被全面封杀,这位公职人员凭什么还在岗?难道降低一下工资标准就过去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为什么到执行中就打折扣了呢?还是说这饭碗就是金刚石做的,那么结实吗?
当然也有一些地方做得很好,对涉毒的公职人员毫不手软。
比如湖南永顺县,对全县国家公职人员进行毛发检测,一旦发现公职人员吸毒,立刻开除公职。随后开除涉毒国家公职人员6名。
所以不是每个地方都会“因人而异”、“因位而治”,做的不好的地方,最好反思下自己的政治生态环境。
最后,考上公务员,你可以说是上岸,但千万别上天。
公职人员吸毒被拘留,被强制戒毒,还能保留公职,开了一个极坏的头。
希望有关部门能查一下,这里面到底有没有猫腻。
无论如何,一个吸毒的公职人员,绝对不应该继续留在体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