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中国老龄协会发布《中国农村互助养老研究报告》。报告认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能动作用,推动互助养老,是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问题的有效途径。根据2020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2020年我国乡村6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乡村总人口的23.81%,比城镇高出近8个百分点。全国老龄办预测,到2035年,我国农村60岁及以上人口在农村人口中的比例将升至37.7%。
伴随城镇化的深入,孤独老人守着空心村。众多农村老人面临想做“老漂族”不得,而留守故土孤独无依的两难境地。传统农耕社会的养老模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老人害怕孤独又故土难离,盼望子孙满堂又畏惧“老漂难”。
互助养老作为一种契合时代的养老方式,是低成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现实选择。这是对传统养老的补充,是社会养老的实现方式、过渡方式,而非独立于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之外的模式。互助养老根植于乡土中国,几千年来,以小农经济为主体的社会,有限的经济资源与较弱的风险抵抗能力使小农家庭之间存在着互助联系。儒家思想影响之下,村民与村民习惯性互助,仿佛是某种隐形的责任与义务。互助养老是适应农村现实需求的自然选择,尚处在自发阶段,需要有组织的引导、规范与可持续发展,基层组织担当作为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放眼全球,较早面对老龄化的国家在互助养老方面,主要有三类举措:时间银行模式,各年龄阶段参加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通过服务积累时数,使自己以后也能享受相同时数的志愿养老服务;多代合居互助养老模式,由代内互助、代际互助和“家庭重组”互助组成;村庄养老模式,使用科技大数据连接全国村庄,建立老人和志愿者会员体系,用严格的会员制来运行。
农村互助养老从自发到规范发展要基层组织发力按下“升级键”。首先,要进行组织化的建设与发展,系统化的过程管理、法律保障、资金等相关支持也很必要。其次,要探索科技与养老相融合的新模式。第三,互助模式多元化,不断拓展互助养老的范围。第四,完善保险制度,从物质层面予以保障。第五,关注老人精神需求并提供服务。缩小城乡老人养老差距,逐步实现老有所依所养所乐。(李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