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中院原院长被双开 案情曾惊动中央政法委

2021-09-24 08:18:31 来源: 长安街知事作者: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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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1月主动投案的云南保山中院院长吴邦胜,近日被开除党籍公职。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吴邦胜不仅利用司法权力大肆收受贿赂,还曾为涉毒涉黑犯罪被告人获得从轻、减轻判处提供帮助。其案情引起中央政法委重视,一周前被官方点名通报。

吴邦胜 资料图

吴邦胜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吴邦胜,1968年1月出生于重庆市,曾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等职,2017年3月任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0年11月,吴邦胜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今天(24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对其立案调查的结果,经查——

  吴邦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操办婚庆、借机敛财,投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无视党纪国法,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情况;利用司法权力,大肆收受贿赂,与律师及案件当事人私相授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违背司法人员职业操守,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破坏国家司法公信力。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在刑事审判中,违背案件事实与法律,为毒品犯罪被告人和黑社会性质犯罪被告人获得从轻、减轻判处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大额现金,涉嫌徇私枉法罪。

  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邦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目前,该案已移送法院依法审理。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一周前的9月18日,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7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典型案例,吴邦胜第一个被点名:

  2019年10月,时任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邦胜接受当事人请托,在勐腊县人民法院办理一偷越国(边)境案件中,向案件承办人说情、打招呼;

  在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吴邦胜接受案件当事人亲友请托,在一起涉黑案件审判中,违背事实与法律,授意案件承办人不予认定一审法院认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并在审委会讨论时发表引导性意见,最终导致二审法院否定该案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使得涉案人员获得轻判。

  据中政委披露,在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政法干警主动记录报告他人过问干预案件数量明显增多,“逢过问必记录”的自觉正在逐步形成,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支持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氛围越来越浓。

  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中央政法委要求,各有关单位弘扬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入开展教育发动,引导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主动讲清自身问题,对查实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严肃通报,形成强力震慑。

吴邦胜简历

  吴邦胜,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重庆市人,大学文化,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2月至1999年2月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

  1999年2月至2005年7月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2005年7月至2006年3月任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06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院长;

  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勐海县人民法院院长;

  2012年2月至2014年1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7年3月任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云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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