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与20省长座谈:打赢营改增改革攻坚战
4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专题座谈会,研究全面实施营改增相关问题,听取部分省份意见,部署下一步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
座谈会上,财政部做了汇报,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0个省(区、市)政府负责人先后发言、提出建议。
听了大家的发言后,李克强说,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近年来最大的减税举措,能够大大减轻企业负担;而且这项改革契合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优化经济结构的要求,可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拉长产业链带动需求扩大、创造现代服务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增加就业岗位;还可以通过规范和统一税制,解决重复征税的多年痼疾,具有一举多得、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显著作用,既可以为当前经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还能为未来发展增添持续动能。
李克强指出,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变化增多,但基础并不稳固。各地要抓住全面实施营改增、大规模结构性减税带来的政策机遇,聚焦经济转型升级,充分调动广大企业积极性,扩大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有效投资,在创新中破难题、找出路,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壮大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实现做大经济总量和提高质量效益并进。在对企业“放水养鱼”的基础上培植和拓展税源,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同时,在推进改革中也要避免不合理的行政干预,不能限制企业跨区域经营、要求必须购买本地产品等,防止形成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以各种不当手段争夺税源,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要防止为了短期和局部利益,搞违规政策洼地,再度新上落后和过剩产能项目,从而弱化结构性改革效应。
李克强说,全面实施营改增是中央和地方共同的责任,要从长远和大局出发,兼顾各方利益,调动各方积极性,合理解决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分成比例等问题,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实现改革顺利落地。针对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各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财政和税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具体操作事宜,积极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保障财税平稳运行和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同时,要加强宣传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杨晶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