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决定:孙春兰兼任天津市委书记 张高丽不再兼任
孙春兰
原标题:天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张高丽同志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孙春兰同志兼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孙春兰简历:
孙春兰,女,汉族,1950年5月生,河北饶阳人,1969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65-1969年辽宁省鞍山工业技术学校机械专业学习
1969-1974年辽宁省鞍山钟表厂工人、车间党支部委员、厂团委负责人、党委委员
1974-1975年辽宁省鞍山市一轻局党委常委、团委书记
1975-1977年辽宁省鞍山市轻纺工业局党委常委、团委书记
1977-1979年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常委
1979-1980年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常委、政治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1980-1985年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副厂长(其间:1981-1984年辽宁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
1985-1986年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
(1986.02-1986.11主持党委工作)
1986-1988年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书记
1988-1991年辽宁省鞍山市妇联主任
1991-1993年辽宁省总工会副主席
(1989-1991年辽宁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1992-1993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3-1994年辽宁省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1994-1995年辽宁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1995-1997年辽宁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1992-1995年辽宁大学决策管理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1997-2001年辽宁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01-2001年辽宁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大连市委书记
2001-2005年辽宁省委副书记、大连市委书记
(2000-2003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5-2009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9-2010年福建省委书记
2010-2012年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 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2012年11月21日 09:3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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