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回应:“当时铜山卫健局撤销对孙继石的处罚的决定,在程序上是有问题的。”
潘杰反击:“程序没有问题。如果程序有问题,请告诉我,问题在哪里?”
检方无法回应,只好如实地说:“当时自媒体对这个事件炒作很厉害,铜山卫健局面临着巨大的舆论压力。撤销处罚是由于案外因素造成的。”
潘杰:“如果因为案外的因素而撤销,那么就不是程序问题导致的。”
检方:“既然你认为程序上没有错误,而这个撤销又是错误的,那你不是自相矛盾吗?”
潘杰:“撤销决定本身是正确的。《中医药法》规定证前行医行为并不违法,否则是不可能经过五年以上的实践达到报考医师资格的。按照你们这种说法,那就没有任何人可以达到考医师证的资格。
问题在哪里?在于铜山卫健局撤销处罚的理由不正确,不真实。他是为了保全面子,或者是不公开,要保密地处理这件事,因而选择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理由。真正的理由是卫健局处罚的法律适用错误。
现在可以确定,孙继石给孙女士的治病是属于合法行为,他是在蔡洪信的指导下,进行的经卫健部门认可的行医行为。由此产生的是合法医疗行为之间的纠纷,而不属于非法行医罪。”
主审法官是泉山区法院的副院长。他基本保持中立,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说,是非法行医还是非法行医罪之争,问控辩双方是否同意。
(审判长的真实意思是:这实质是一个无证行医和非法行医的争论。或者说本案属于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的争论。如果属于行政违法行为,那么应该走行政处罚程序。如果是刑事犯罪,那就走刑事诉讼程序。)
控方表示同意。辩护律师潘杰也表示同意。
显然,二审法院已经被姜杰的事吓坏了。见事不妙,立即派主审法官向侯元祥示好。实际是向管乐团队,甚至向党中央示好。生怕姜杰那伙人一摊子事牵连到自己头上。
但是从今天7月14日二审法院的表现来看,这个法院实际仍在首鼠两端,那些原本要继续置侯家于死地,力主维持原判的法官们并没有完全死心,只要有机会,就可能反扑。
请律师,请谁做律师,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二审法院居然如此明目张胆地侵害当事人权利,在这件事上甚至比一审法院做得还要过分,哪里还把法律放在眼里?!
在此严正提醒二审法院,如果你们阻止潘杰担任侯静的辩护律师,将为此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