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实现了全球霸权的植物杂种的故事

2022-05-26 08:46:46 来源: 佟屏亚科学网博客作者:佟屏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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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实现了全球霸权的植物杂种的故事

——评介《玉米与资本主义》

  (本文写于2007年,发稿给中国农业科学院编辑出版的《作物杂志》,时任主编的赵明说:“玉米怎么能和资本主义联起来了?”哈,编辑退稿了。后来此文发表在《中国种业》,转发者众。现重发书评共享玉米同仁)。

  阿图洛·瓦尔曼著,谷晓静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第一版

  当《玉米与资本主义》书名映入眼帘时,出于职业上的敏感立即吸引了我的注意。当我据有此书并一口气把它读完后,给我留下了一种认识玉米形象的全新视觉。

  这是一本来自玉米故乡、带有浓重的墨西哥主义倾向的书,作者阿图洛·瓦尔曼是墨西哥人类学家,他从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更为恢宏的角度观察玉米,这一崭新的视角将历史从它神秘的宝座上捧下来,使玉米更贴近人民大众的共同经历和风土世情,特别是叙述了玉米从一种穷人世代依赖的粗粮发展成为今天全世界重要商品的漫长历程,同时对玉米在不同地区长期所扮演的食物角色进行比较,以及玉米在不同国家之间的竞争以及在国际市场的地位,揭示了世界穷国和富国之间存在的不平等地位。

  一、玉米传播改变了世人食物结构

  玉米作为人类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一种农作物,它有自己特殊的演变史。考古学发掘表明,玉米很难说它是一种天然的物种,夸张一点说,从一开始它可能就是人类创造的产物。试想:那种苞叶覆裹、籽粒密集的果穗,如果没有人的保护和帮助,它怎么可能在自然界生存并繁衍后代?玉米是古代美洲印第安人的惊人发明,经历了数万年从成千上万种作物中脱颖而出。

  在瓦尔曼笔下,玉米是物种演化的胜利者。正如本书副标题所展示的,这是一个实现了全球霸权的植物杂种。它从印第安人原始部落里并不起眼的果腹品,演变成为风靡全球的餐桌上的佳肴;一如旧时传奇故事所津津乐道的那样,生于荒野僻壤的山野女儿进了城市,在历尽艰辛万苦后忽然登堂入室成为耀眼的“明星”。“玉米文化”意义是双重的:人类凭借智慧和劳动创造了玉米,玉米又以其自身的产品和营养回报人类,并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社会文化和精神文明。

  现代美洲人都不会忘记,最早进入的英国移民对辽阔地区的耕作和生活知之甚少,他们栽种的从欧洲引进的作物几乎颗粒无收,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反倒是20英亩土生土长的玉米结出累累果实,如果不是依靠印第安人培育的这种玉米食品,“五月花号”船上的大部分清教徒可能活不到第二年春天;再进一步说,没有玉米也不可能有今天的美国,甚至整个美洲的历史都要完全改写了。

  作为一种改变世人生活的重要食物来源,玉米无疑最具有被严肃评论的资格。现代物质文明的成就很大部分建立在玉米基础之上——考虑到它是人类食物来源和畜牧业的饲料来源。“玉米”这个词在不同的语言体系里具有复杂的演变形态,今天玉米已经相应地衍生出一个庞大的物种、几百种产业、数千种食品,以及伴随诞生的无数惊心动魄或意味深长的故事。今天,玉米发展成为世界上仅次于小麦和水稻的第三大作物,在美国每家典型超市的几万种商品中,至少有1/4的产品与玉米有关。正如本书的书名所反映的那样,玉米的历史和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演变有密切的联系。

  二、见证了奴隶贸易的血泪史

  阿图洛·瓦尔曼说,在这部玉米独占鳌头的悲喜剧里,剧情的核心是玉米与资本主义。他以1/3的篇幅重点叙述殖民者把玉米作为武器,贩运奴隶,掠夺财富。

  作者说,近代美洲的发展是与奴隶贸易如影随形,玉米在人类发展史和资本主义兴起所扮演的角色是极端重要的,它加速了拉丁美洲的殖民开垦,经历了非洲残忍的奴隶贸易,目睹了美洲发展的血泪历史。作者以大量翔实的数据和事例,力图证实近代资本主义在全球扩张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从这一视角说,玉米是殖民者的武器,也是人世间苦难的见证者。

  从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到19世纪末,大约有1000万非洲奴隶被贩运到美洲。最初贩卖的奴隶大多是绑架来的,他们在海洋中飘流的漫长日子里,玉米是一日三餐的主要食品。据记录,跨海航行一般需要45天,如果每一条船载有250个奴隶,每个奴隶每天消费两磅玉米,每条运奴船就需要13吨玉米。那时的运奴船被称为“坟船”,它的双关涵义,意味着奴隶被禁锢在瓦罐似的狭小空间,也显示出贩奴过程中的极高死亡率。在湿热的西非和漫长的越洋旅程中,奴隶贸易要求能长时间储存并满足大量需求的食物就是玉米,因为玉米所含的高维生素能防止越洋航行中常见的坏血病。大规模地奴隶贸易不仅缓解了美洲的劳动力紧张并改变了美洲的面貌,也满足了国家扩张和建立稳固帝国的基础。

  在社会发展史上,正义不一定都是代表胜利。

  瓦尔曼说:玉米是最重要的可再生资源,玉米的形象集中地反映了发达资本主义经济混乱无序的病症。当成千上万吨食品在仓库里腐烂,人民却在饥荒中绝望而死去。玉米的生产,尤其大规模机械化生产背后,是整个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到19世纪末期,玉米已发展成为美国的“作物之王”,在美国农业国际化进程中,玉米从多种意义上说都扮演重要角色,稳固的玉米产量是美国强劲出口能力的基础。在今天美国只有约1/5的玉米被直接食用,而其它大部分玉米都转化成为动物食品了。作者似乎很忽视从生理学角度分析动物性蛋白对人体营养的重要性,也不愿从经济学角度考察玉米用于加工业对于改善世人生活的积极意义。

  瓦尔曼一面热忱歌颂人类(特别是美洲原始部落)在培育玉米过程中所展示出的智慧,一面把玉米在非洲的种植归结为殖民主义者的侵略行径。玉米只是一个符号,其背后反映出来的仍然是作者的历史观。对于任何事物每个人都有自己观察的视角,一百个人就有一百种看法,也许历史就是这样写出来的吧。

  三、玉米“入侵”遭遇的磨难与坎坷

  作为一位人类学家,他通过社会学视角详细考证了玉米在世界不同社会产生的各种错综复杂的效应。根据老的马尔萨斯定律,人口增长和食物生产与供应息息相关,在这种背景下玉米种植面积迅速扩大。瓦尔曼博士记述几件重大惊世骇俗的玉米轶事,赋于这种貌不惊人的庄稼以神秘的传奇色彩。

  第一件是在非洲发迹。奴隶贸易需要生产大量的玉米作为食物,引种玉米又满足了非洲本土人的消费需求,驻防殖民军以及组建非洲兵团所配给的食品也是玉米。奴隶制扩张所向披靡,过程顺遂,从未遇到过任何的阻力。奴隶贸易和种植玉米都有很大的利润,大大刺激了非洲玉米种植业的发展,给社会和经济发展烙上了鲜明的标志。玉米是殖民主义全球扩张中的一种动力,也成为当地人反抗殖民统治压力的力量源泉和秘密武器。

  第二件是在欧洲传播。作者把玉米在欧洲的传播称之为“飘忽的踪影”。因为玉米在整个16~17世纪都是种植在花园里供作观赏植物,只在很少地区农民种植作为口粮或畜禽饲料。但随着人口急剧增长和自然灾害频乃,玉米与贫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作者指出限制玉米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一日三餐食用玉米的穷人都患有一种流行的“陪拉格病”(原译文如此)——前臂和脖子出现密密麻麻的红色皮疹,一般情况下农民患此病约占2%~3%,严重时可达10%以上。差不多在一个多世纪的医学争论都没有找到致病的原因,直到20世纪初期这种疾病奇怪地消失了,具有很强生命力的玉米最终成功地成为欧洲农业变革的征服者。

  第三件是前苏联憾事。20世纪50年代后期苏联连年灾荒,当政者不得不从“老对手”美国那里大量进口粮食。1959年赫鲁晓夫访问美国,目睹了北美洲辽阔大平原一望无际的玉米丰收景象,啧啧称赞。回国后大规模垦荒殖稼,他发誓说要在苏联建成本国的玉米带,借助玉米转化为肉和奶的产量赶上并超过美国。1962年苏联玉米种植面积几乎超过了美国。但终因气候不适和干旱频发,重要的是当地生长期太短,积温不足,80%的玉米不能成熟。1963年赫鲁晓夫不得不从美国进口1300多万吨小麦,这就是被称之为“资本主义”入侵事件。赫鲁晓夫农业政策的失败是被赶下台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传入中国”部分有很多笔误和译误

  瓦尔曼博士辟出一章介绍玉米传入中国的历史及演进,这也是本书的最大的败笔,叙述简单,译文粗糙,尤其是让中国学者读后对全书其他史实也产生了某些怀疑。

  作者引用资料说16世纪初期玉米传入中国,1555年在湖南省龚县的县志中记载有玉米;还说有一位西方和尚(应译为传教士)海瑞达(M.D.Herrada)1574年写的考察报告,说当时南方福建省已经盛产玉米。这两个错误就把玉米传入中国的历史全搞乱了。湖南省古代县级建制没有龚县,这里显然是河南省《巩县志》的误译。英国人最初移民美洲大陆时,称玉米为Indian corn(印第安谷),或简称corn,而corn一词只限流行于美洲大陆,在美国为玉米的专称。而欧洲人(主要指说英语国家)所说的corn泛指谷物,如小麦、大麦、黑麦、燕麦等,称玉米则为maize。当时福建不可能大量种植玉米并有很多的产量,这里可能是作者误将海瑞达所指福建所产的谷物(corn)全部认为是玉米了。

  作为一位人类学家,却忽略了紧扣人口增长与玉米发展的关系。玉米虽然于16世纪初期传入中国,但在差不多两个世纪里种植面积不多,长期被视为“贡品”或在田园种植“以娱孩稚”。玉米在中国发展有两次大的扩张。一次是在乾嘉盛世因人口激增出现的“流民”大规模垦荒植稼,大约在道光年间玉米已位居稻、麦、谷、粱、豆之后称为“六谷”;一是20世纪中国农业“大跃进”时期玉米大规模地从丘陵旱地扩展到平原地区,它几乎成为大部分地区农民的主食,在“大饥荒”年代玉米拯救了无数挣扎在死亡边缘的人,老一代人可能还记得,三四十斤老玉米再加上30斤粮票就能领走一个媳妇。到60年代末期全国玉米种植面积仅次于水稻和小麦之后居第三位。

  译文有很多错误之处。作者说生活在边疆的民族称为“蛮人”,所以玉米从陆路传入中国的第一个名子译作“西蛮麦子”。事实上,中原人早期称边疆人为“番”,中国史书上最早记述玉米的名称为“番麦”或“西天麦”(见嘉靖三十九年《平凉府志》)。本书第42页引用侯平提(1955)文章,玉米可能沿着两条路线进入中国。此处应译为史学家何炳棣(Ping-ti Ho)。书中译文凡涉及玉米面积,几乎都把“英亩”误译成“亩”,将英制单位“千”和“百万”混淆了,差之毫厘,误之千里。特别是“杂种的故事”一节中,很多农业专业术语晦涩难懂,令人费解。

  很为遗憾的是,瓦尔曼博士写此书时没有采集到佟屏亚1988年著《玉米史话》;英译者和中译者也没有参阅2000年佟屏亚著《中国玉米科技史》,相信译者若能拨冗向农业科研工作者咨询,很多属于农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即可迎刃而解了。还有一个不足之处是本书未列参考文献,对后人核查引用资料造成很大的困难。

  尽管本书有很多瑕疵,但仍不失为题例新颖、别具视角的玉米专著,值得推荐给中国玉米界学人一阅。不足之处希望再版时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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