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本弱,斗争则刚——刘艳是怎样炼成的

2024-07-25 11:47:15  来源: 泾渭评论   作者: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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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巾帼不让须眉!”每当这句话被提起,我们的脑海中总是浮现出一位英姿飒爽的女英雄,她亦或是骑着一匹骏马,亦或一身轻柔铠甲。可面对刘艳,这些词汇都是抽象的,她坐或站那儿,就是一个江南女子,淡然而恬静。在淡然恬静的表象下却蕴藏着一股勇气非凡的劲儿,很难想象就是这样一位女子顶住各种压力,和广大职工一起坚持维权斗争一年多,甚至为此进了拘留所……错愕、震惊、钦佩等等说不清的滋味萦绕在胸口,在了解了她的事迹之后久久不能挥去。解放前西湖旁有个鉴湖女侠秋瑾,如今长江边又出现了一位反腐女英雄刘艳,这就是新时代的女性,平凡而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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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艳,1966年出生,武汉市人,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工,2016年退休。办理退休时,从个人档案看到了自己1995至2001年的合同不是本人签名,而是被人代签的。我国1984年开始试点“全民所有制合同工”,政策规定:“全民所有制合同工”与“全民所有制”工人同等待遇。这个发现使得刘艳对武昌五金交电公司2001年的改制产生了疑问,于是刘艳同职工们互相交流信息,同事们疑问越来越多,原武昌五金交电的职工也越聚越多。

  大家商议先收集“非法改制”证据资料。通过深入调查发现了王克华等人利用伪造的改制批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侵吞私分国企资产等违法行为。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至今依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2001年的企业改制实际上是假改制,于是爆发了近180人参加的集体维权活动。由于这些证据资料的主要收集整理人是刘艳,所以,她被既得利益团伙看作“领头闹事”的人。

  刘艳到底是不是一个既得利益者眼里所谓的“刁民”呢?

  如果你去问在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职工,他们会这样告诉你:

  刘艳1984年参加工作,在单位里除了工作中有接触的同事外,跟其他同事几乎没有什么私人交往,也没有多少社会朋友,感觉是一个多愁善感、性格内向、从不关心身外事的小女生。多年来不见她和同事们发生争执,对单位领导也是尊敬有加。这还是跟她接触较多的同事才有的印象,其他人多年后对她已经没什么印象了,甚至忘了武昌五金交电公司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女职工。

  这就是刘艳,一个温顺寡言的普通女工;总之就是一个相信党、相信领导的普通职工,其生活和思想状态与大部分职工没太多区别。当单位领导提出减员增效,刘艳跟大家一样响应号召“被下岗”回家,对单位领导当时的举动也没有丝毫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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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左三为刚参加工作时的刘艳

  2001年“改制”后大家都面临这样的问题:单位不给缴社会保险,也不发一分钱的生活费。孩子要交学费,老人要赡养,一家老小怎样活下去?

  当时流行歌曲“从头再来”传唱于大街小巷,而对于贫穷拮据又没特殊技能的普通职工而言又何来“从头再来”的资本?

  自谋职业说起来容易,然而对于像刘艳这样已经30多岁又没有创业资本的职工又谈何容易?那些比刘艳年龄更大的职工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即使去做扫地的清洁工也是被人“挑肥拣瘦”一番。当时“找工作”恨不得只要给口饭吃就能干,比乞丐的心态强不了多少。

  被下岗后,女职工还可以在家带带孩子,男职工压力就大了,全家的生计都压到了他们的身上。由于当时就业机会少,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假改制”两年左右,就有两名男职工因承受不了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压力自杀身亡:一个叫王元斌,在三十多岁的年纪跳楼身亡;一个叫孙建文,跳长江大桥身亡。而当年因病无钱医治而死亡的职工竟达二十多人!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当年在册职工近400人,非正常死亡人数就有二十多人,比例高达6%,这是怎样的一场人为的灾难啊!

  刘艳跟大家面临着同样的困境,她就想着找亲戚借些钱做小生意去“创业”,不为发财,只为活命。

  第一次做生意就遭到了合同诈骗……然而,被骗后却四处求告无门。自己下岗买断的钱损失也就算了,但从亲戚那借的钱拿什么还?看着年幼无辜的儿子,绝望的刘艳鼓起勇气绝地反击:不行,必须要讨回自己和亲戚的血汗钱,我不能像那两个男职工那样死去,我要坚强地活下去,儿子还没有长大,不能没有妈妈。

  为母则强,一向柔弱的刘艳没有选择,必须坚强,她想起了小时候上学读书时唱过的《国际歌》里的歌词: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全靠我们自己,这一刻,也完成了刘艳从与世无争到与命运抗争的跨越。于是,她主动出面去联络同样受骗的其他商户走上了维权之路。

  这是刘艳人生中第一次对不公平的抗争。经过受骗商户的共同努力,收集证据,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一段充满艰辛的维权斗争,使得问题基本解决。

  这次维权经历,刘艳学会了维权在法律的框架下,以事实为依据、用证据说话,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群众权益的方法。

  在这个过程中,刘艳遇到了一些致力于帮助底层人民群众解除困苦的真正的共产党人。

  刘艳虽然还不是一名共产党员,但她决心向真正的共产党人看齐: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而斗争。

  刘艳说,这次与职工一起的维权都是被逼无奈。

  这次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工维权是她第二次的维权经历,刘艳及五金交电公司的职工不愿看到因非法“改制”造成的悲剧继续发生——现在还有职工因贫病交加死去,决定揭露小官巨贪进而把被王克华等人侵占私分的职工合法权益夺回来。

  斗则有一线生机,不斗则死路一条!所以她和所有参与维权的职工认识到必须斗争。

  刘艳和维权职工们发布到网上的《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维权纪实》系列报道,记录了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工维权的全过程:职工从自发参与到分工合作,充分展示了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和斗争技巧。这次集体维权活动也让刘艳面临了新的考验。她决定向真正的共产党人学习,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去争取这场维权斗争的胜利。

  一、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集体维权

  在维权伊始,刘艳和初期的维权代表思考的是:维权职工如何在集体行动中形成统一的诉求?

  如果没有统一的诉求,即使职工们行动起来了,甚至说,即使职工们与政府开启了“对话”程序,维权职工的处境也会非常被动,不同的职工有不同的诉求,有关单位便可利用这种情况,对职工们逐一分化。

  可以说,统一诉求是工人集体行动必须要做的关键,也是工人团结的表现之一。

  但如何能够做到统一诉求呢?刘艳初期与其他职工的广泛接触与相关信息的交流其实更像是一个职工之间简单共识的形成过程,简单的共识能否成为统一的诉求?职工们在维权行动中如何坚持、或者调整诉求?这实际上是一个充满了反复的过程。

  她认识到所谓的团结,不仅仅是职工们已经存有“要维权”的简单共识,职工们还需要有共同讨论、反思的基础,才有可能提出一个真正具有策略意义的诉求。一个具有策略意义的诉求,需要具备足够的广泛性与迫切性,之后才可能动员,或者更紧密地团结其他职工。

  前几年武昌五金交电公司也发生了两次维权活动,但是都因各种原因无疾而终。刘艳参与的本次维权活动,从一开始就决定了维权宗旨是为了全体职工的共同权益,搁置各下属门市部的不同利益诉求,这样就与前两次的维权有了明显不同,团结到了更多职工群众。他们首先选出了维权代表,由代表负责跟有关部门交涉,但不能代替职工作出任何决定,每次参与跟对方谈话的代表不得少于3人。这是刘艳参与的这次维权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

  根据刘艳总结的经验,开展维权要有理有据。所以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工代表首先从收集到的证据资料入手,研究发现问题,然后向全体职工宣讲,做到有理有据,避免给人“胡闹”的口实。

  2016年夏,武汉是“七月流火”的天气,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维权职工就在公司附近公园的长廊内召开不定期的维权大会。刘艳跟其他维权代表一道,常常不顾炎热,拿着证据与资料对职工讲解维权的目标及依据。这样的大会开过多次,通过职工代表不厌其烦的宣讲,使得职工们由当初对“非法改制”的一无所知,到最终彻底清楚了王克华等人假改制真侵占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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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代表发动群众敢于斗争,不要被科产局的威胁吓到

  要想依靠群众,首先要发动群众。只有让参与维权的职工们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才能理直气壮的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面对暗示,毫不动摇

  由于刘艳在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同事中的印象是个弱女子,王克华等人根本不把刘艳放在眼里。在持续了一年多的维权活动中,王克华等人拉拢部分有影响力的男同志,以期孤立刘艳,分化瓦解维权队伍,这过程中由于维权职工代表们的动员工作做得扎实,王克华们的目的没有达到。

  刘艳从事的是会计工作,这个职业的特性决定对改制中一些资料理解得比其他人更透彻,所以在向有关部门举报王克华贪腐国企资产的过程中,阐述问题往往能切中要害,表现得比较突出,于是有关部门“怀疑”刘艳是这起举报贪腐事件的主要代表之一,在几次与政府有关单位“接谈”时他们当着其他维权代表的面说:下次刘艳一个人来就行了——这样的“提议”显然是有某种特殊含义的。面对这样的“提议”,刘艳没有接受而动摇,依然选择站在广大维权职工立场上。

  正是刘艳这样不为利诱所动的态度感动了五金交电公司大多数职工,他们更加信任和依赖刘艳和其他维权代表,大家团结得更紧密了。

  在这样一种氛围下,一位老职工放弃了王克华承诺的利益(2%股权),也站到了全体职工一边参加维权斗争,老师傅的这种行为对王克华等人也是一种很大的嘲讽。

  三、突破封锁,揭露真相

  职工代表一直依法维权,到信访局、检察院、纪委等部门举报递交证据材料,但都被转交到武昌科产局(原武昌区商业委员会,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而科产局正是企业假改制的参与单位。(参见《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维权纪实》)

  2017年3月,维权代表把举报资料递交给了武汉市第五巡视组,巡视组要求武昌科产局成立专班调查此案。

  2017年7月7日,科产局专班不顾事实,作出了没有任何证据和法律依据的回复,对五金交电职工揭露的贪腐事实全部予以否决。同时把另一份与给职工的“回复”内容不同的《调查报告》交到了武昌区纪委,但科产局交给武昌区纪委的《调查报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他们却不向举报人公开,而武昌区纪委又不接受维权代表递交的举报证据材料。

  对于科产局专班这种典型的欺上瞒下行为,刘艳和职工代表们决定通过向媒体投稿,揭露真相。2017年9月9日,《武昌五金交电公司捉虫记》的视频在腾讯搜狐等媒体广泛传播,武汉市第五巡视组也通过视频,知道了案件的真相,从而揭穿了他们欺上瞒下的谎言:武昌科产局把非法侵吞私分国企资产说成是不当得利,妄想以违纪代替违法,从轻处理王克华等人的罪行。

  

武昌五金交电公司捉虫记

  四、打破僵局,另辟蹊径,成立职代会行使职工权力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一年多来,相关部门对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这起贪腐案件既不肯定也不否定,一直拖而不决,职工代表们不得不另想办法,促使相关部门尽快解决王克华贪腐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刘艳和职工代表在举报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与改制有关的法律文件,发现全民所有制企业适用《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条例”规定职代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企业的任何决定都要通过职代会讨论通过。既然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现在依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就必须有职代会这个组织。职工代表征求了职工们的意见后,决定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的职代会,行使企业法人的职权。

  2017年10月8日,武昌五金交电公司按议程召开了选举大会,全程依法选举产生了33名职工代表,并形成了职代会决议:1、罢免王克华武昌五金交电公司法人代表资格。2、成立由17人组成的工作小组,主持工作。3、行使法人职权,接管武昌五金交电公司。4、收回原属于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所有资产。

  2017年10月8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职工代表

  2017年10月10日,职工代表以《告知书》的形式,把这份职代会决议送达武昌科产局、武昌区纪委、武昌区检察院、武昌区工会、武汉市第五巡视组等相关部门。10月10日科产局付世超局长亲自签收了《告知书》,并承诺10月25日前书面回复,如果25日前不回复将视同默认职代会成立事实与职代会决议事项。面对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工成立的新一届职代会,付世超局长当面回答:如果王克华当年改制时的职代会非法无效,就按102号文件办(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改制依据是102号文件)。这也意味着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改制”是假改制。

  五、牺牲小我,一心为公

  面对全体职工空前的团结与坚持,贪腐既得利益团伙把这些“仇恨”都算到了刘艳头上,他们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决定利用警方打掉刘艳这个“领头羊”。

  10月25日前,武昌科产局没有任何人联系维权代表,所以,维权职工们根据与科产局付世超局长的“对话意见”理所当然地认为科产局已经默认新一届职代会的合法性。10月26日,职工代表们陆续来到位于民主路145-147号的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进入到公司二楼大厅开会,讨论关于接管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具体事务。

  下午5时17分,几十名特警突然包围了办公室,不由分说把刘艳和邓昌文师傅强制传唤到中华路派出所。在没有核实事实的情况下,以“非法闯进武昌区创辉公司”为由对刘艳执行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邓师傅因病没有执行被拘留。

  当时在派出所录口供的时候,邓昌文师傅看到法人代表王克华从派出所二楼得意洋洋的走下来,派出所二楼不是办案区,而此人当天下午一直“坐镇”中华路派出所,要求抓捕刘艳和邓昌文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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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26日,武昌中华路派出所警察包围了武昌五金交电公司办公室,以“非法闯进武昌区创辉公司”为由强制带走刘艳、邓昌文,连夜把刘艳送往武汉市第一拘留所,执行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邓昌文因病免于执行拘留。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我们发现:“创辉公司”登记地址位于武昌区解放路375号,后来变更到民主路140号。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工代表的开会地址在民主路145-147号会议室,这也是很多年来武昌五金交电公司日常办公地点,武昌五金交电公司职工们的所有事物(退休手续、医疗报销等)也都是在此办理。显然,武昌区警方以“非法闯进武昌区创辉公司”为由抓捕在此处场所开会的刘艳邓昌文等代表,就是受人指使有意为之的非法执法行为。

  在后来看到的武昌区分局提供的抓捕拘留刘艳的证据材料中,发现他们采信的是王克华单方面提供的证据,即王克华通过非法手段将国有财产转移的罪证恰恰被武昌区分局视为王克华的合法财产证据,进而在此基础上认定刘艳和职工们进入的是“创辉公司”而编织了那个拘留的罪名。明明知道职工们举报王克华贪腐的事实就包括这些被转移的国有资产,作为执法部门的机构却去采信贪腐证据,这是不是公然为犯罪分子背书的违法行径啊?

  十天的非法拘禁是刘艳这个弱女子平生第一次遭遇到的牢狱之灾,但这样的打击就能让刘艳在腐败份子面前低头吗?

  六 、重获自由,继续斗争

  11月6日拘留期满释放,职工们自发去迎接他们的英雄。

  刘艳脸上写着坚毅,职工眼里含着泪花,这是怎样的一种阶级感情直接流露的场景啊!

  职工们对刘艳说,你为我们受苦了!他们拿出数千元钱来表达自己的心意,刘艳坚决拒绝了,她说,大家的心意我心领了,为了全体职工利益,为了国企资产不被侵占,我愿意承担这样的遭遇。而你们没有因为我被拘留被打击而害怕退缩,这才是给我的最大的慰藉和回报。

  职工们纷纷表示:哪怕维权到最后拿不到一分钱补偿,我们也要一起把国企蛀虫送进监狱!

  这就是刘艳参与的这次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斗争成果:工人们团结起来了,为了共同的目标走到了一起。

  在团结斗争的过程中,弱女子刘艳锻炼成长为一名坚强的战士,和刘艳一道成长的,还有武昌五金交电公司的全体职工。

  刘艳坚信,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全体职工!

  在此,我们也祝愿刘艳和所有坚持正义的维权职工们取得最终的胜利!

  失败不属于工人阶级。

  后记:2018年4月13日是武昌区法院公开审理刘艳起诉武昌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的行政诉讼案的开庭日期,在此之前按照程序,刘艳就武昌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事项向武昌区政府有关单位提起行政复议,而被该机构判“维持原决定”,于是再按照程序起诉到武昌区法院。对于这次的审理过程和结果,我们都将高度关注,也会及时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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