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点什么呢?聊个真实的案例。
南阳一农民工,就称他为“老郭”吧。
老郭女婿的堂姐,称为“红姐”吧;红姐夫妇承包了一桩工程,邀请老郭带同村的农民工一起来干活。
考虑到亲情,而且有钱赚,老郭就同意了,带了十几个人就出发了。
干了三个月,到年底了,堂姐夫妇说工程款没下来,让老郭先垫8万块钱,给农民工开工资。
老郭答应了,分两次各贷了5万块钱,12%年息,然后把十几个工人的工资支付了,红姐的老公则给老郭写了一张欠条。
结果,红姐夫妇拿到工程款后,没有给老郭结账,反而跑去南阳买了房子。
老郭考虑到红姐夫妇毕竟是女儿的亲戚,总不至于这点钱不还吧?
结果还就真的不还了。
老郭这边咬牙还着高利贷,那边无动于衷;再去要账,红姐夫妇声称离婚了,家庭财产全部归红姐所有,所有的债务由红姐的前夫承担。
后来老郭把红姐夫妇告上法庭,尽管老郭的工友们集体作证,红姐就是实际的包工负责人,因为账款都在她手里掌握着。
但南阳当地的法院认定,证人的证言无效,因为只有人证,没有物证。
由于是红姐的前夫给老郭签的欠条,所以只能向红姐的前夫追账,不能向红姐追。
结果就是,老郭的官司打赢两年多了,法院判了红姐的前夫赔偿老郭11万元,结果只要到2000多,其他的都没要回来。
法院执行局说,找不到人。
并对老郭说:你把人找到,我们才好执行。
可老郭一个农民,又能去哪里找人呢?
红姐依旧在南阳住着大house,而留给老郭的,是遥遥无期的欠款。
虽然,打赢了官司,然并卵……
这就是一个南阳农民工的讨薪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