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民公社建设的一个重要经验教训
——学习《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批注和谈话》的一点心得
秦渝
摘要改革前,我国已经基本建成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经验教训值得记取,其中之一就是在工业品和农产品的商品价格比上长期实行了过大的剪刀差,妨碍了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斯大林和毛泽东多次强调指出,由于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商品交换(毛泽东读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批注和谈话,下同)。
我们知道,商品交换的基本规律是等价交换。不论在苏联或中国,由于工业的劳动生产率远高于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工业品的价值(一件工业品中物化的社会平均劳动量)低于农业品的价值,因此,一般来说,农产品的价格应该高于工业品的价格。
但是,由于中苏在建国后都面临来自外部的战争和战争威胁,必须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基本实现工业化,因此,为筹集工业化需要的资金和物资,不仅征收农业税,还在工业品和农产品的商品价格上实行了剪刀差,这就在实际上违反了商品等价交换的基本规律,使农村生产队难以扩大再生产,农民的生活水平难以提高。正如毛主席所说,有些地方的粮食收购价定的太低,农民很不高兴。又说,我们农村的房屋还很不像样子,要有步骤地改变农村的居住条件。
毛主席在谈到农业和轻工业为重工业积累资金的问题时说,多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多为重工业创造一些积累,从长远来看,对人民是有利的。只要农民和全国人民了解到,国家在买卖农产品和轻工业品方面赚到的钱是用来干什么的,他们就会赞成,不会反对。农民自己提出了农业支援工业的口号,就是证明。当然,赚钱不能过分,工农业产品的交换不能够完全等价,但要相当地等价。…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完全按照毛主席说的办。
著名“三农”问题专家陈锡文认为,从1953年开始实行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到1985年取消统购统销期间,农民对工业化的贡献大约是6000~8000亿元。即国家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无偿从农民手里拿走了6000~8000亿元资金。
不仅如此。在粮食统购统销中长期存在购过头粮的情况。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新中国50年统计资料汇编》的数据,1955年到1958年每年返销到农村的粮食占当年征购量的百分比分别是45.8, 38.9, 49.3, 41.3。如此高的返销比表明,脱离实际的粮食统购统销计划不仅违反了商品等价交换的基本规律,也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浪费。
改革前,我国已经基本建成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经验教训值得记取,其中之一就是在工业品和农产品的商品价格比上长期实行了过大的剪刀差,妨碍了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事实上,到七十年代初,许多农村人民公社还只是一个“空架子”,集体财力和干部队伍还很薄弱,远为达到毛主席所说的队有转变为社有的基本条件,优越性还未发挥出来。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